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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三十多年的探索和努力,国有企业已逐步成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市场主体,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呈现出较强活力和竞争力。①国企改革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存在很多问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研究国企改革,对其进行科学的战略定位,对推动国企改革向纵深挺进乃至取得最终成功具有至关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国有企业的性质
马克思认为国有企业存在的关键,是为了解决在其看来是资本主义自身所无法调和的生产资料私人所有制和生产社会化之间的矛盾;英国公有企业的倡导者莫利逊则认为,公有企业是“出于公共目的的所有、公共责任与企业经营的结合”。
关于我国国有企业的性质问题,国内许多学者也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大致有以下几种主要观点:张连城认为在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具有两重性:一般性和特殊性。国有企业的一般性主要表现为它的营利性;其特殊性则源于一定的社会经济制度赋予它的社会性。②胡岳岷认为国有企业必须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己任,它是具有一定特殊性的企业,但其特殊性并不在于要负担“社会功能”,而是要向国家上缴剩余价值。③黄速建、余菁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国有企业与发达市场经济体制中的国有企业之间有区别。这种区别集中表现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有企业不仅是政府干预经济的手段,还是政府参与经济的手段。作为参与经济的手段的国有企业,与作为干预经济的手段的国有企业相比较,前者在数量上要多很多、分布领域要广很多、企业组织形态也要更为复杂。④
本文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入世和社会主义公有制三重背景下,在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国有企业仍将是特殊企业,其特殊性在于提高了稀缺资源的利用效率,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也必须要产生正面社会效应。但是处于不同行业内的国有企业,其所具有的经济和社会属性偏倚程度不同,具体表现为:处于竞争性行业内的国有企业,其近乎只表现为其经济属性,企业的经营目标就是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处于特殊性行业内的国有企业,其近乎只表现出其社会属性,企业的经营目标就是实现政府赋予的政治目标;处于以上两种类型行业外的其他行业内的国有企业,其经济和社会属性兼具,但通常情况下两者并不会完全对等。
国有企业的目标、作用与职能
国有企业的目标。基于上述对国有企业性质的认识,可以将国有企业追求的目标概括为经济目标与非经济目标。
经济目标是指国有企业同其他非国有企业一样,要通过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向市场提供产品和服务,同样遵循企业效益最大化的基本行为准则,提高经济效益,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政府通过国有企业的经济目标,来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实现财政收入的稳定持续增长。
非经济目标是指为了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国有企业被政府用作干预经济或参与经济的一种手段,实现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战略、改变经济结构失衡状况、平抑经济周期波动、增进整体社会福利等这些目标。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行为主体,国有企业开展不经济的经营活动,牺牲部分经济利益,其目的是要在一个更为长远的时间段里实现国家、社会公众的大经济。
国有企业的作用与职能。本文认为,国有企业的作用可以概括为两种:经济作用与公共作用。经济作用是指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经济属性,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公共作用指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社会属性,保障国家国防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充分发挥其经济作用与公共作用,国有企业需要承担以下职能:
第一,掌控国民经济命脉,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和国家经济安全的主要控制力,为此国家必须通过国有企业来控制国民经济命脉,确保社会主义公有制,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首先,国有企业是特殊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提供者。有些生产活动,如印钞造币、开采稀有矿产、生产特殊药品等,不宜由非国有企业来承担;另外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投资规模大、利润低,私人企业不易进入,这些产品或服务都需要政府通过直接投资兴办国有企业来提供。其次,国有企业是国家应付突发事件和重大经济风险的重要力量。如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国际粮价波动时,政府可以通过直接影响国有粮食企业,从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最后,国有企业是国家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高国际竞争力的主导力量。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水平是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但是由于其研发费用高、投资风险大,目前我国很少有民营企业具备这种实力。所以,国有经济要在一些能代表核心技术发展方向、战略意义重大、市场前景广阔的行业和领域中占领技术制高点,不断增强自主研发能力,带动整个社会的技术进步。
第二,控制尖端军事科技领域,保证国防安全。国防军事工业、航空航天业等领域的产品和技术涉及到国家机密,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中的作用无可替代,所以应把这些产品的稳定供应、安全保密和高性能质量放在首位。只有国有企业在这些领域保持垄断地位才能保证国家的有效控制,才能提供全方位的社会保障。
军事总是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变革的发展而不断发展,为实现现代化军事的建设,国有企业应加大科研投入,运用科技创新成果,为其提供先进的武器装备,对军事系统实施信息化改造,并提供配套的后勤保障,全面提升军事作战能力,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第三,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中国各地区之间在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程度上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个人之间也存在着收入不平衡等问题。缩小地区间的差距,解决社会公平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国有企业的投资和布局能够起到缩小地区经济发展差距,促进经济协调发展的作用。国有企业要按照政府需要,为落后地区提供基础设施投资,如教育、卫生、能源等必要的基础设施项目;承担一些面向社会弱势群体、低收入阶层实施社会救助的职能,如提供助学贷款、经济适用房、最低生活保障等。
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质
国企改革的实质,从微观层面来看,就是改革国企内部机制,促进体制创新、管理创新等各层面的深入发展,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从宏观层面来看,就是优化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结构,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影响力,提高社会福利,增强全民福祉。具体就是:
对处于竞争性行业内的国有企业而言,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努力探索多种实现形式,使其成为真正意义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市场主体,与民企、外企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并在市场竞争的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竞争能力。对处于特殊性行业内的国有企业而言,其近乎只承担着社会职能,它们是作为政府职能直接延伸而存在的,是一种非常特殊的企业形态。
对处于竞争性行业和特殊性行业之外的其他行业内的国有企业而言,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整体要求,一方面在确保国有绝对或相对控股的前提下,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使股份制成为主要实现形式;另一方面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文化创新,整合企业资源、发挥企业潜能、提升传统技术、培育先进企业文化。与此同时,破除垄断,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效率和活力,提升核心竞争能力,使国有企业更好地承担政府赋予的各种经济、社会职能。
国有企业改革,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最重要的领域,也是困难最大、争议最多的改革。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入世和社会主义公有制三重背景下,对关乎国企改革的基本问题进行重新审视和界定,有利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推进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
(本文章摘自2012年11月《人民论坛》杂志,作者单位分别为:山东大学(威海)商学院,山东大学管理学院)
注释
①张卓元:“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三十年:重大进展、基本经验和攻坚展望”,《经济与管理研究》,2008年第10期,第5~19页。
②张连城:“论国有企业的性质:制度矛盾与法人地位”,《新华文摘》,2004年第10期,第11~15页。
③胡岳岷:“论国有企业的性质”,《江汉论坛》,2005年第8期,第5~9页。
④黄速建,余菁:“国有企业的性质、目标与社会责任”,《中国工业经济》,2006年第2期,第68~76页。